2019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精选试题(6)
2019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精选试题(6)
背景资料 :某工程项目由 A、B、C 三个分项工程组成,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确定中标 人,合同工期 5 个月。各月计划与实际完成工程量及综合单价见表 5-2,单价措施项目费按 分部分项费用的 2%计,总价措施项目费 50 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20 万元,暂列金额 10 万元,甲方供应材料 15 万元(用于分项工程 A,不计入合同价,不作为单价措施项目 的计费基数,但应计 2%的总包服务费率)。管理费、利润与风险费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 费之和为计算基数,费率为 15%。规费、税金以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费用之和为 计算基数,费率为 18%。工期奖罚 5 万元/月(含税费)。承包合同规定:
1.开工前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的 20%作为材料预付款。预付款 从工程开工后的第 2 个月开始分 3 个月均摊抵扣。
2.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发包方每次支付承包方应得工程款的 85%。
3.单价措施项目费根据实际发生的分部分项费用逐月支付。
4.总价措施项目费在开工前和开工后第 1 个月末分两次平均支付,总价措施费包干使用。
5.分项工程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或减少)计划完成工程量的 15%时,该分项工程 超出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 0.95(或 1.05)。
6.竣工结算时扣留工程实际总造价的 3%作为质保金。
7.工期奖罚竣工结算时结算,工期奖罚款不作为质保金的计算基数。
表 5-2 各月计划(实际)完成工程量及综合单价表
工程施工期间,经监理人核实的有关事项如下:
1.第 2 个月发生现场签证计日工人材机费用 5 万元,索赔款 3 万元(不影响工期)。
2.甲供材料在分项工程 A 上均匀使用。
问题:
1.工程合同价为多少万元?
2.列式计算材料预付款、开工前承包商应得措施项目工程款。
3.列式计算第 2 月业主应支付的工程款是多少万元?
4.列式计算第 3 个月末分项工程的进度偏差与投资偏差(用投资表示)
5.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造价(不含工期奖罚款)、质量保证金及竣工结算款。(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以万元为单位)
6.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进度计划,如图 5.1 所示(各分项工程各月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均为匀速进展)。
第 6 个月末检查工程进度时,B 工作完成计划进度的 1/2,C 工作刚好完成,D 工作完成计划进度的 1/3。根据第 6 个月末检查结果,在答题纸图 5.1 上绘制前锋线,并分析第 6 个月末 B、C、D 三项工作的进度偏差,如果后 6 个月按原计划进行,分析说明 B、D 工作对工期的影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