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试题: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1.下列行为中,构成无因管理的有( )。
A.甲接受委托帮助他人保养施工机具
B.乙见他人仓库失火遂召集人员参加救火
C.材料供应商丙将施工现场因中暑昏倒的农民工送往医院救治
D.戊见门前马路污水井盖被盗,恐致路人跌伤,遂插树枝以警示
E.总承包单位结算时超付分包单位丁,丁明知该情况但未告知总承包单位
【答案】BC
【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按此定义,可以得出答案。
2.某施工企业在异地设有分公司,分公司受其委托与材料供应商订立了采购合同。材料交货后货款未支付,供应商应以( )为被告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材料款。
A.监理单位
B.分公司
C.建设单位
D.施工企业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代理”的有关内容。关于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按照本题的题干说明,材料供应合同的当事人应该是某施工企业和材料供应公司,分公司只是某施工企业的代理人,所以被代理人应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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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下列选项中,当事人应承担侵权责任的是( )。
A.工地的塔吊倒塌造成临近的民房被砸塌
B.某施工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竣工
C.因台风导致工程损害
D.某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答案】A
【解析】侵权纠纷,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侵权而产生的纠纷。在建设工程领域也易发生侵权纠纷,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对他方损害而产生的侵权纠纷。
4.关于建筑活动中发生的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对于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企业是债务人
B.对于建筑材料买卖合同中建筑材料的交付,材料供应商是债权人
C.在施工中产生噪音,扰乱居民,不会有债发生
D.材料供应商为施工企业自愿保管财物不会发生债
【答案】A
【解析】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债务人也只需向享有该项权利的特定人履行义务,即债的相对性。建设工程债产生根据有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B错误,材料供应商是债务人。C错误,发生环境侵权之债。D错误,产生无因管理之债。
5.下列工程施工过程中,属于侵权责任的情形有( )。
A.工地的塔吊倒塌造成行人黄某被砸伤
B.向周边环境排放的建筑施工噪声超出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
C.分包商在施工时操作不当造成公用供电设施损坏
D.建材供应商供应的建筑材料不合格
E.乙见他人仓库失火遂召集人员参加救火
【答案】ABC
【解析】侵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侵权行为一经发生,即在侵权行为人和被侵权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侵权行为产生的债被称为侵权之债。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也常会产生侵权之债。如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有可能产生侵权之债。
6.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1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并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为由要求甲减少价款1万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B.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C.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合同之债
D.甲向乙少收1万元货款属于侵权之债
E.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对乙应承担侵权之债
【答案】BC
【解析】选项A中,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不当得利之债。选项D中,甲向乙少收1万元属于合同之债,而如果甲向丙要求支付1万元设备使用费属于侵权之债。选项E中,丙和乙之间没有直接债务关系。
7.根据《专利法》,下列属于专利法保护对象的有( )。
A.发明
B.计算机软件
C.实用新型
D.商品商标
E.外观设计
【答案】ACE
【解析】
我国《专利法》保护的是发明创造专利权,并规定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8.知识产权与其他财产所有权的相同点在于都具有( )。
A.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
B.地域性
C.期限性
D.排他性
【答案】D
【解析】在《民法通则》对民事权利的分类中,其他的民事权利都只有财产权或人身权的单一属性,只有知识产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知识产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对于有形财产,无论财产转移到哪一个国家,都不会发生财产所有人自动丧失所有权的情形。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法律的保护,一旦超过法定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有形财产没有时间限制,只有财产存在,权利就存在。知识产权与其他财产所有权的共同点在于,具有绝对的排他性。
9.根据《专利法》,对产品的形状、架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称为( )。
A.发明
B.实用新型
C.外观设计
D.设计方案
【答案】B
【解析】
我国《专利法》保护的是发明创造专利权,并规定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专利权保护的最主要对象。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
10.甲公司将其生产的新型瓷砖取名为“晶意陶”,并将“晶意陶”申请为注册商标。乙公司也为瓷砖生产商。乙公司的( )行为不属于侵犯甲公司商标权的行为。
A.制作“晶意陶”的品牌标识,并且专门销售该品牌标识
B.未经甲公司许可,在自己生产的瓷砖产品上使用“晶意陶”的品牌标识
C.向甲公司购买“晶意陶”的品牌的使用权,并在自家生产的瓷砖上使用该标识
D.向甲公司购买“晶意陶”品牌瓷砖,将其品牌名更改为“晶陶意”,再向市场销售“晶陶意”品牌瓷砖
【答案】C
【解析】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因此,选项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