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提前预习题(4)
1.背景
某承包商承包某外资工程项目的施工,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工程合同价2000万元,工程价款采用调值公式动态结算;该工程的人工费可调,占工程价款的35%;材料费有三种可调:材料1占20%,材料2占15%,材料3占15%.价格指数见表1A424033.
价格指数 表1A424033
费用名称 | 基期代号 | 基期价格指数 | 计算其代号 | 计算期价格指数 |
人工费 | A0 | 124 | A | 133 |
材料1 | B0 | 125 | B | 128 |
材料2 | C0 | 126 | C | 146 |
材料3 | D0 | 118 | D | 136 |
2.问题
(1)通常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是什么?竣工结算的原则是什么?
(2)如果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在6月30日被发包人认可,按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发包人最迟应在何时之前结算?
(3)如发包人按期不结算,发包人从何时起应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如果结算,承包人何时之前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4)用调值公式法进行结算,请计算该工程调之后的实际结算价。
隐藏分析与答案
(1)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条件是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符合合同要求,经验收质量合格。
竣工结算的原则是:完工、验收后结算;依法结算;实事求是结算;依据合同结算;结算依据要充分。
(2)如果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在6月30日被发包人认可,按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发包人应在56天以后,即8月25日之前结算。这56天是:提交竣工结算资料28天,发包人审查28天。
(3)如发包人不按期结算,从8月26日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如果结算,承包人应在14天内即9月8日前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4)用调值公式法进行结算,结果如下:
p=P0×(a0+a1A/A0+a2B/B0+a3C/C0+a4D/D0)
=2000×(0.15+0.35A/A0+0.20B/B0+0.15C/C0+0.15D/D0)
=2000×(0.15+0.35×133/124+0.20×128/125+0.15×146/126+0.15×136/118)
=2000×(0.15+0.375+0.205+0.174+0.173)=2000×1.077=2154(万元)
调值结果为2154万元,即增加154万元。